【生卒】:1926.12.11~1999.10.29
【介绍】:
前「司法院」副院长、「总统府国策顾问」,刑法专家。
字建德。重庆市江津县人。国民党籍。1948年北京朝阳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毕业。
「司法官」考试及格。「革命实践研究院」及战地政务研究班结业。
1949年去台湾,历任台中地方法院、高雄地方法院、台湾「高等法院」推事,台湾「高等法院」花莲分院推事兼院长。1979~1980年任台湾「高等法院」台中分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。
1980~1982年任「司法院」第2厅厅长。1982~1987年任「司法院」副秘书长。1987年5月~1989年任「法务部」政务次长。1989年11月~1993年任「法务部」部长兼政务委员。
1993年3月~1996年被聘为「总统府国策顾问」。1993年5月~1998年6月任「司法院」副院长。
1993年8月聘为国民党第14届中央评议委员。1997年8月聘为国民党第15届中央评议委员。从事司法工作40余年,36岁升任二审法院庭长,创年纪最轻庭长纪录。数次参与重要法案如《犯罪减刑条例》、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》及《施行细则草案》等的起草与修订。
1965年着《刑事各论》,1986年修订再版,列为大学法律丛书。业余从事文学创作,曾撰写小说数册。